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6-05-26 编辑: 来源:

各单位、部门:

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、《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杭医〔2022〕6 号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1.各部门在2025年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片、声像等文件材料,包括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设备、财会、基建、外事、出版、声像、实物等门类档案。

2.其他往年产生的“应归未归”的重要文件材料。

、归档要求

1.高度重视归档工作。各单位(部门)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应及时部署工作,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职责,确保归档材料及时、准确完整移交档案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归档材料据为己有

2.严把归档材料质量关。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归档则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字迹清晰,干净整洁,无圈画修改。归档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附有文字说明(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由、背景、摄影者)

3.纸电并行、双套归档。目前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制归档。具备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,者同归档,并确保内容完全一致无对应电子文件的,归档纸质文稿

三、归档程序

1.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参照《杭州医学院立卷部门归档材料范围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收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,进行分类预立卷。

2.登录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系统”(系统网址:http://10.112.101.3/),录入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数据。系统操作指导详见《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方法》(附件2)。

3.系统中目录数据,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兼职档案员在系统中打印《移交目录》一式两份案卷都需要编制《备考表》,并填写“本卷共计****件”字样,如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也需填写,整理人及部门分管档案领导需要签字确认

4.各单位部门提前与档案馆预约,档案馆现场办理档案验收移交手续。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,退回立卷部门重新整理后归档。

四、归档时间

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为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,档案馆将提供业务指导服务联系人:洪雅青电话:87692781

附件:

1.《杭州医学院立卷部门归档材料范围保管期限表》

2.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方法》

 

 

图书馆(档案馆)、医学情报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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