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:
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、《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(杭医〔2022〕6 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.各部门在2025年度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片、声像等文件材料,包括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设备、财会、基建、外事、出版、声像、实物等门类档案。
2.其他往年产生的“应归未归”的重要文件材料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高度重视归档工作。各单位(部门)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应及时部署工作,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职责,确保归档材料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移交档案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归档材料据为己有。
2.严把归档材料质量关。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(归档则须加盖单位公章),要求字迹清晰,干净整洁,无圈画修改。归档的声像材料,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,并附有文字说明(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由、背景、摄影者)。
3.纸电并行、双套归档。目前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制归档。具备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,两者同步归档,并确保内容完全一致。无对应电子文件的,仅归档纸质文稿。
三、归档程序
1.各单位(部门)兼职档案员参照《杭州医学院立卷部门归档材料范围与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,收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,进行分类预立卷。
2.登录“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系统”(系统网址:http://10.112.101.3/),录入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数据。系统操作指导详见《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方法》(附件2)。
3.系统中目录数据,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兼职档案员在系统中打印《移交目录》(一式两份)。每个案卷都需要编制《备考表》,并填写“本卷共计****件”字样,如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也需填写,整理人及部门分管档案领导需要签字确认。
4.各单位(部门)可提前与档案馆预约,在档案馆现场办理档案验收移交手续。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,退回立卷部门重新整理后归档。
四、归档时间
2026年6月30日前,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。
五、其他事项
为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,档案馆将提供业务指导服务,联系人:洪雅青,电话:87692781。
附件:
1.《杭州医学院立卷部门归档材料范围与保管期限表》
2.《杭州医学院档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方法》
图书馆(档案馆)、医学情报中心
2026年5月26日